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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財金學分學程

一. 申請資格:依本校「國立聯合大學學分學程修讀辦法」規定辦理,本校大學部、碩士班(研究所)學生,於修業年限最後一學期開始前(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得申請修讀本學程。 

二. 課程標準:申請本學程之日間部學生,需依據表列規定選修日間部開設之課程;申請本學程之進修部學生,依據表列規定得選修日間部或進修部開設之課程,方可列為學程課程。修讀本學程學生必須選修本學程所指定之開課單位之課程,方可列為學程課程,應修學分數說明如下。

(一)財金類課程(A群):資管系(資工系)學生至少選修2門(6學分);非財金與非資管系(資工系)學生至少選修2門(6學分)。 

(二)資訊類課程(B群):財金系學生至少選修2門(6學分);非財金與非資管系(資工系)學生至少選修2門(6學分)。

(三)至少修課5門(15學分),非本系課程至少選修2門(6學分)。

(四)完成本標準所規定之修讀課程數與學分數且成績及格,經審核通過取得本學程之修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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