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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應用與數位創意學分學程

理念:語文與傳播科技的結合--「傳統語文數位化、數位科技精緻化」

一、申請資格:本校各學院、各學制學生均可申請修讀本學程。

二、課程標準:

(一)專業必修課程:須修讀1 門(華語系或語傳系開設之「數位內容導論」)。

(二)核心選修課程:須修讀語言文化傳播素養(A群)至少3學分,創意設計素養(B群) 至少3學分,3D視覺模擬技術與數位內容創作(C群)至少6學分,總計須修滿十五學分即可獲得學程證明。

(三)共同必修以外之課程內容或性質與(二)所列課程相近,亦可提出申請,經委員會召集人認定後,得抵免核心選修課程,惟最多不得超過6學分。

(四)修讀本學程之學生,必須修滿15學分。其中包含非本系課程至少6學分。

三、學程召集人:語傳系-邱雅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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