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專業學分學程
一、設置目的:為因應綠色能源的人才需求,落實本校與產業結合,並縮短學生之學用落差,培育產業升級所需之人才,增進學生畢業後就業競爭力。
二、申請資格:本校理工學院(機械工程學系、能源工程學系、土木與防災工程學系)、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電子工程學系)的學生可申請修讀本離岸風電專業學分學程。
三、申請修讀本學程學生,除原科系系規定之學分外,須加修本學程規定之三門必修課程(財務管理、專案管理、流體力學)及四門選修課程(風力渦輪機設計、工程力學、空氣動力學、機構學、配電設計、高低壓配電設備檢驗、高電壓工程、可程式控制與實作),共修七門課,21學分。課程內容相似者(由學程召集人認定之)不得重複修讀。
四、學程召集人:能源系-張祐維主任。
一、設置目的:為因應綠色能源的人才需求,落實本校與產業結合,並縮短學生之學用落差,
培育產業升級所需之人才,增進學生畢業後就業競爭力。
二、申請資格:本校理工學院(機械工程學系、能源工程學系、土木與防災工程學系)、
電機資訊學院(電機工程學系、電子工程學系)的學生可申請修讀本離岸風電專業學分學程。
三、申請修讀本學程學生,除原科系系規定之學分外,須加修本學程規定之三門必修課程
(財務管理、專案管理、流體力學)及四門選修課程(風力渦輪機設計、工程力學、空氣動力學、
機構學、配電設計、高低壓配電設備檢驗、高電壓工程、可程式控制與實作),共修七門課,21學分。
課程內容相似者(由學程召集人認定之)不得重複修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