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聯合大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國內交換學生甄選申請公告
目的:為促進國內校際合作,共享教學資源與提升學生學習動機與成效,鼓勵學生交流,歡迎本校
學生踴躍申請。
依據:國立聯合大學國內交換學生實施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 申請資格:本校日間部在學學生修業至少滿一學年。
二、 合作學校、名額及條件:
(一) 國立清華大學每學期10名,班排名前10%,每系不超過2名。
(二) 國立成功大學每學年10名,每系不超過2名。
(三) 台灣國立大學系統每學年辦理一次每學期10名
(四)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每學期10名。
三、 交換期間:114學年度第1學期。
四、 應繳資料(申請文件依序排列用長尾夾固定於左上角,切勿裝訂成冊;申請所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予退還):
(一) 申請表。
(二) 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排名)乙份。
(三) 修課計畫書乙份。
(四) 推薦信乙封(申請國立清華大學須檢附,無限定格式)。
(五) 家長(監護人)同意書。
(六) 其他足資證明申請者優異性之相關資料(如作品檔案或參賽獲獎證明等無則免附)。
五、 甄選日程:
(一) 受理期限:114年02月17日開學日起受理申請,經導師(指導教授)及系所主任核章,於114年3月19日(星期三)17時止,由學生備齊應繳資料親送教務處課務組,逾期不再受理。
(二) 本校國內交換學生甄選委員會審查:114年4月中旬。
(三) 函送推薦名單至合作學校:114年4月底。
(四) 合作學校函知審核結果:114年5月底。
(五) 公告各合作學校審核結果:114年6月初。(經錄取後不得申請延後或遞補)
(六) 學生於本校完成註冊繳費並依合作學校規定繳費及報到選課:114年9月。
六、 重要說明:
(一) 經甄選通過交換學生至合作學校交換學習,該學期選課學分數其修習學分上限為兩校學則規定修習上限之較低者,修習學分下限則為兩校學則規定之較高者。
(二) 學生交換學習期滿,須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規定,於修課完畢取得成績後二週內辦理抵免,惟是否列計畢業學分由所屬系(所)審定。
(三) 交換學生該學期上課科目為合作學校之課程,於開學加退選期間須通知系助理退選本校所選之課程。
七、 國內交換生相關訊息請詳閱本校首頁公告【國內交換生】專區:
(一) 「國立聯合大學國內交換生實施作業要點」。
(二) 「國立清華大學」與「國立聯合大學」學生交流協議。
(三) 「國立成功大學」與「國立聯合大學」學生交流協議。
(四) 「國立聯合大學」與「國立金門大學」學生交流協議。
(五)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與「國立聯合大學」學生交流協議。
(六) 「台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交流協議。
(七) 「申請表」、「修課計畫書」、「家長同意書」等表件請自行下載。
連絡人:教務處課務組 江宏文 專線037-381117 e-mail:kk330160@nuu.edu.tw
說明會日期: 114/3/5(星期三)中午12:10-13:00地點:(八甲校區教務處1樓G3-101)
學生踴躍申請。
依據:國立聯合大學國內交換學生實施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 申請資格:本校日間部在學學生修業至少滿一學年。
二、 合作學校、名額及條件:
(一) 國立清華大學每學期10名,班排名前10%,每系不超過2名。
(二) 國立成功大學每學年10名,每系不超過2名。
(三) 台灣國立大學系統每學年辦理一次每學期10名
(四)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每學期10名。
三、 交換期間:114學年度第1學期。
四、 應繳資料(申請文件依序排列用長尾夾固定於左上角,切勿裝訂成冊;申請所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予退還):
(一) 申請表。
(二) 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排名)乙份。
(三) 修課計畫書乙份。
(四) 推薦信乙封(申請國立清華大學須檢附,無限定格式)。
(五) 家長(監護人)同意書。
(六) 其他足資證明申請者優異性之相關資料(如作品檔案或參賽獲獎證明等無則免附)。
五、 甄選日程:
(一) 受理期限:114年02月17日開學日起受理申請,經導師(指導教授)及系所主任核章,於114年3月19日(星期三)17時止,由學生備齊應繳資料親送教務處課務組,逾期不再受理。
(二) 本校國內交換學生甄選委員會審查:114年4月中旬。
(三) 函送推薦名單至合作學校:114年4月底。
(四) 合作學校函知審核結果:114年5月底。
(五) 公告各合作學校審核結果:114年6月初。(經錄取後不得申請延後或遞補)
(六) 學生於本校完成註冊繳費並依合作學校規定繳費及報到選課:114年9月。
六、 重要說明:
(一) 經甄選通過交換學生至合作學校交換學習,該學期選課學分數其修習學分上限為兩校學則規定修習上限之較低者,修習學分下限則為兩校學則規定之較高者。
(二) 學生交換學習期滿,須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規定,於修課完畢取得成績後二週內辦理抵免,惟是否列計畢業學分由所屬系(所)審定。
(三) 交換學生該學期上課科目為合作學校之課程,於開學加退選期間須通知系助理退選本校所選之課程。
七、 國內交換生相關訊息請詳閱本校首頁公告【國內交換生】專區:
(一) 「國立聯合大學國內交換生實施作業要點」。
(二) 「國立清華大學」與「國立聯合大學」學生交流協議。
(三) 「國立成功大學」與「國立聯合大學」學生交流協議。
(四) 「國立聯合大學」與「國立金門大學」學生交流協議。
(五)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與「國立聯合大學」學生交流協議。
(六) 「台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交流協議。
(七) 「申請表」、「修課計畫書」、「家長同意書」等表件請自行下載。
連絡人:教務處課務組 江宏文 專線037-381117 e-mail:kk330160@nuu.edu.tw
說明會日期: 114/3/5(星期三)中午12:10-13:00地點:(八甲校區教務處1樓G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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