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交換生
為了促進國內校際合作,共享教學資源與提供學生多元學習機會,本校分別與國立清華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及台灣國立大學系統(內含10所學校)等校簽訂學生交流協議。雙方互相提供學生短期、非學位的學習機會,學生前往姊妹校研修一學期或一學年,其身分等同該校學生,所修學分可互相採認,以提供兩校學生實質的交流機會與擴展視野。
*受理時程:
每年3-4月上旬、與9-10月上旬開放受理申請次學年度之國內交換學習;申請選讀期間分為上學期、下學期或整學年。
2.台灣國立大學系統
每年3-4月上旬開放受理申請次學年度之國內交換學習;申請選讀期間分為上學期、下學期或整學年。
3.國立成功大學
每年3-4月上旬開放受理申請次學年度之國內交換學習;申請選讀期間為整學年。
*申請資格:
本校日間部在校學學生修業至少滿一年。
*申請應備妥文件(國立清華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1.國內交換學生甄選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排名)乙份
3.交換學生修課計畫書乙份
4.推薦信1封(無限定格式)
5.家長(監護人)同意書
6.其他足資證明申請者優異之相關資料(如作品檔案或參賽獲獎證明等無則免附)。
*申請應備妥文件(台灣國立大學系統):
1.台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申請表
2.台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修課計畫書
3.歷年成績單乙份
4.歷年名次證明乙份
5.教師推薦信二封
6.其他助審資料(無則免附)
*審查程序:
本校系所初審→本校複審→申請交換學校系所審查→申請交換學校來文同意→函轉國內交換生赴該校交換修讀→返校後持交換學校成績單辦理成績抵免。
*注意事項:
學生於交換學習期間仍應辦理本校註冊手續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使用費及代辦費(含學生平安保險費),合作學校不再收取交換學生學雜費。但若繳費事宜於合作協議書中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